质量互变规律

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和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而实现的。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总是先从量变开始,量变时事物不会改变自身的质。但是量变的程度会不断增加,一旦量变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也就是事物的质所规定的量的限度,事物就会发生根本的质变,从旧质变到新质。然后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会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循环往复,使事物不断发展和变化。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要求人们既要循序渐进,又要在该质变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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