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它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同志于1979年3月30日在全国理论务虚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文通过的。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把“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写入我国宪法中,使之具有法律效力。四项基本原则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其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方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核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四项基本原则不可动摇,否则会 ......

上一篇:基本国策
下一篇:我国的人口政策

相关新闻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