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

我国为了保护、拯救境内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为了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为了维护生态平衡、振兴我国野生动物事业,于1988年11月8日正式颁布的成文法律。从而结束了在我国任意滥伐林木,过度捕猎,大面积开恳草原、沼泽,围垦湖泊,严重破坏植被和野生动物的生活环境而无法可依的历史。老年人在参加狩猎活动或在采集野生动物过程中,绝不能再因不知法而参与捕捉、收购、猎杀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野生动物保护法》共分五章四十三条。保护野生动物是本法的核心。本法具体规定出国家一级和二级野生动物的名称,凡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各种动物严禁猎捕 ......

上一篇:爱鸟周
下一篇:绣眼鸟

相关新闻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