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的登记统计审报

根据1983年3月全军离休退休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退休干部登记统计审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退休干部的登记统计审报工作,是做好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认真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审查、填报工作:①确定退休对象时,要严格掌握退休条件。对已经批准退休并向国家申请建房的,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改作其他安排。②确定安置去向,要征求退休干部意见,既要考虑本人志愿配偶、子女工作和现住地点等情况,也要考虑地区接收的可能,由组织审查确定。安置地点只能确定一个,填写一个,并按任免权限加盖党委和政治机关印章,登记表上报后,没有特殊情况,其安置地点 ......

上一篇:接收安置
下一篇:逾期不报到的处理

相关新闻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